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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

塘厦镇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

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受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委托开展《塘厦镇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塘厦镇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规划

规划实施单位: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规划范围:

分为大坪、科苑城两个片区。大坪片区:位于大坪村企洞路东侧,规划面积1.02km2;科苑城片区:位于科苑城塘厦田心路东侧,规划面积0.63km2

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与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根据现场踏勘和初步调查集聚区内现有企业用水、排水、用电、产排污等情况,结合委托单位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成果,统计集聚区现有工业企业不同污染源的排放情况;进一步根据收集的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及规划背景等资料识别主要环境影响和制约因素,明确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分析;通过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结果,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得出工业集聚区规划修编的综合论证结果,并对相应集聚区的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查。

2、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规划分析;2、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4、规划协调性分析;5、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包括水、大气、噪声、固废、生态和社会影响分析);6、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分析;7、规划方案综合论述和优化调整建议;8、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9、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和评价计划;10、公众参与;11、评价结论等。

三、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传真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评价机构将在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委托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和政府部门反馈。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发布公告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规划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规划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规划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该规划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他方面等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人:陈工/0769-87943968

通讯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行政办事服务大楼13

2、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13627265340   E-mailjiawh@dgxljn.com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工业园伟恒路88

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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