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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熙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广东熙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广东熙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源潭镇峡山工业园(东经113°11’23.190”,北纬23°41’9.150”)。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6423.96m2,总建筑面积23191.20m2,拟设置3条废活性炭综合利用生产线,年综合利用废活性炭3万吨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QT_rEDooWGsnud7hkFdwQ

提取码:ekw2

公众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见第四条中建设单位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及其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东熙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星村委会三楼办公室302

人:刘先生/13928349139   邮箱:liuxh@dgxljn.com

环评单位: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13627265340  邮箱:jiawh@dgxljn.com

五、公示起止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广东熙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2126

广东熙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2 (1).pdf